澳洲記憶.生火


  直到澳洲再度進入冬天,我才真正喜歡上火。生火、看著火焰跳舞,聽著木頭燃燒時的嗶剝聲。火燒掉一切雜質,也燒去心中的負面情緒。感情,好像也似火一般暴烈,在焚盡一切之後,剩下純粹。
  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台灣人,「生火」對我來說是個名詞,沒有機會成為動詞。阿嬤家裡的灶,在我大到能被允許生火前就拆掉了;而戶外活動,舉凡烤肉、控窰等事,我也不會身先士卒在一眾男丁之前,當那個「生不起火」的人。台灣人口中的「生火」,是瀏覽網頁或bbs時,一群都市人所寫的「勸敗/開箱/生火文」。瓦斯爐?!那叫點火。直到來到澳洲。
  第一次的生火印象是在西澳的Busselton,幫忙葡萄剪枝的時候。我和巽與一群韓國/日本人共住在一間老農舍。有那一個禮拜,和我們一起生活的韓國人去了別的地方工作,於是兩個生活在亞熱帶的人,手忙腳亂地堆起木頭、放了火種,但火,怎麼點都點不著。最後連前人遺留下來的英文小說(被韓國人撕了半本,剩下的半本……),也被我們撕了下來當火媒。最後連瓦斯噴槍都上場,還是要生個半小時,生得滿屋生煙。「是因為台灣不夠冷,所以人特別沒有放火的天份嗎?」我狐疑地想著。


  不久,我們離開了那個與哞為鄰的小屋,繼續在澳洲流浪。從西邊到東邊,經過春天、夏天,來到另一個冬天。四月的雪山還沒下雪,卻已經冷如台灣的冬天。我們在小亨利家住著,那是個在澳洲生根的丹麥廚師,說得一口毫無口音的澳洲英文。我這才發現:生火,好像沒有那麼難。用兩根細一點的木頭架成X,中間丟上一小顆火種、幾個燒剩的碎碳,和一根火柴,火就這樣點起來了。要熱一點?再丟上兩塊大木頭,熊熊火光不久就會從縫隙中冒了出來,室內就這樣溫暖如春。我生火的技術進步了嗎?或許。不過更重要的是乾柴。濕的柴再怎麼燒都只會冒煙,無法釀成烈火。人也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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